只要进行家装,就会面对和装饰公司打交道,其中紧要的是签订合同,有些业主认为签订合同很麻烦,条文做法限制太多,在施工中“边讲边做”方便又能保护自己的利益。其实这种想法欠妥,因为既不能限定工期又无法估算成本,而订立合同,由于不可能有很大改动的空间,完工后装饰公司才不会额外增加费用。严肃说来,家庭装修工程是一项民事法律行为,涉及工程的金额和技术,专业性很强,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双方签订合同应谨慎,力求合同签订的具体全面。有不同的意见可以互相交通协商解决,不要等合同签订履行之后或工程结束了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在家装要求方面是否与装饰公司进行充分的沟通。
第二,对于新居的装修要求和各个房间的使用功能方面的要求,设计师是否在图纸中修改调整了。
第三,有没有装饰公司遗漏的装饰施工项目。
业主还需了解一下民用住房装修施工的合同,它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装修施工内容和承包方式;
(3)明确工程价款;
(4)开工和竣工的日期;
(5)材料供应的方式和质量的约定;
(6)明确质量验收的标准;
(7)确定工程价款和付款方式;
(8)双方违约责任;
(9)纠纷处理方式;
(10)其他约定。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该与具有装饰资质,有合法营业执照的装饰公司签订合同,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前提条件。在合同中需将自己对于所提供的装饰材料和自己提供的装饰材料罗列清楚,以免发生因约定不明而发生的争执。还有就是业主应该全面了解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知道自己的义务与清楚自己的责任,特别要注意合同中的“约定条款”中有没有与其他条文相互矛盾的地方,避免在合同解释上产生歧义。